发布时间 2024-09-03 14:17:46 编辑 金小静
关心下一代工作如何与涉少审判有效融合?如何在涉少案件中体现“五老”力量?2022年12月,溧阳法院在全国首创“青少年关护员”制度。该制度自2022年底实施以来,36名以退休老法官、老教师和党政机关老干部为主体的关护员,参与了293件涉少刑、民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有效守护了344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成功化解140件少年家事纠纷,撤诉、调解率达75.27%。
“‘青少年关护员’制度的建立,是对少年审判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融合发展路径的创新探索,扩大了少年司法社会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溧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捷表示。
一份情怀催生“关护”品牌
坚守“护未”情怀,他们从未停下脚步;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他们始终不忘初心。
2022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先后发布,对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关工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曾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工作过的吕捷一直有着“护未”情怀,也特别能感受到涉少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借着这次《意见》出台,经过统筹谋划,提出了设立“青少年关护员”制度的构想。不久,溧阳法院成立以8名老法官老同志为主体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溧阳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青少年关护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青少年关护员”需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包括社会调查、纠纷调解、裁判建议等在内的多项工作,以及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结后进行跟踪回访、判后帮教等。在履职中,根据案件需要,前往被调查人所在学校、社区、村委等地充分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必要时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谈心谈话;在庭审结束后、法庭辩论开始前,“青少年关护员”当场发表关护意见或由承办法官宣读书面关护意见,并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载明,作为相关审判、执行的重要参考等内容。
2023年5月31日,溧阳法院召开“青少年关护员”工作推进会,调动多元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增选36名“青少年关护员”,从全市关工委“五老”群体中精挑细选合适人员,做到全市11个镇区全覆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了“保护之盾”。
至此,一项旨在促进关心下一代工作与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的创新举措,在溧阳法院落地生根。
“‘青少年关护员’制度充分借助‘五老’力量、有效发挥‘五老’优势,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内容形式、制度机制上从‘固本培元’转变到‘推陈出新’,实现对青少年权益的全面、及时、有效保护,真正打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最后一公里’。”溧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鲍克锋说。
一份表格见证“关护内涵”
“我们‘青少年关护员’这项工作一直是全流程、实质化在推进开展的,它是有灵魂的……”溧阳法院少家庭庭长蒋园圆告诉记者,“我现在一个柜子都装满了我们的法案,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案一表,每一个案子的关护意见和家庭教育指导意见都有详细的记录。”记者随手翻开其中一本,邀请函、谈话笔录、关护意见、家庭教育指导情况信息表、指导记录等等应有尽有,一目了然。
为保证“青少年关护员”制度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意见》规定,在所有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相应执行过程中,“青少年关护员”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必须全程参与诉讼,这也是有别于其他地方关爱青少年的“五老”工作方式。蒋园圆说,只有参与过庭审,才能更深切地了解涉案青少年内心真正的感受,也更能了解整个事情的全貌。
从法院退休后从事“青少年关护员”工作的周洪祥对记者说,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社会矛盾,自己很有成就感。一个案件让他记忆深刻。由于父母亲先后入狱,6岁的乐乐(化名)便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但在2023年4月,正在服刑的父亲得知乐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便向妻子提出离婚。一旦法院判决否认父亲和乐乐之间的亲子关系,乐乐也将与爷爷奶奶失去法律上的联系,失去抚养人,成为“失管儿童”。
参与审理此案的“青少年关护员”汤家俊、周洪祥了解这一情况后,向法官提出了自己的关护意见,他们希望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先行解决乐乐今后由谁抚养的问题。承办法官管敏采纳了他的意见,与汤家俊一起前往监狱向乐乐母亲了解案件情况,得知乐乐还有阿姨、舅舅,他们有足够的抚养能力,同时也愿意承担起抚养义务。2023年5月11日,汤家俊和周洪祥驱车五百公里赶往徐州,经他们精心协调,原本不愿放弃抚养的爷爷奶奶同意将年幼的乐乐交给其阿姨、舅舅抚养。一件当初感到难缠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青少年关护员”甘春英与家庭教育指导师从2024年4月起协同合作,三次回访“失足”少年小杰(化名),督促其洗掉纹身,改过自新。了解母子俩生活中的困难后,提醒小杰学会体谅母亲的艰辛与不易,引导忽视家庭教育的小杰母亲逐步意识到自己孩子问题的严重性,诚挚感谢法院的坚持与付出。
档案柜里,像这样“有故事”的表格还有很多。他们见证了每一位“青少年关护员”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的关爱;也见证了“青少年关护员”的辛勤付出。
一套体系放大“关护”效果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综合治理。在司法资源有限、退休老法官人力不足以应对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需求的情况下,溧阳法院寻求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支持,高度重视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协同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强堡垒。
溧阳法院根据“青少年关护员”退休以前的工作特点、特长优势、能力水平、兴趣爱好等进行“分门别类”“因类施策”,相对应地让其参与到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案件审理、家庭教育、跟踪回访等不同的工作类别中,真正让“五老”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各尽所能、各显风采。
做好心理疏导员,是“关护员”的另一个角色。在市里有自己心理疏导工作室的陈萍颇有感触。她说涉案青少年大多心理上有问题,需要专业的心理老师进行疏导。她接触到的一个案件中,一位孩子对父亲充满敌意,但是陈老师通过专业疏导,让这位男孩子从一开始称父亲为那个人到他,再到原来的爸爸,最后点头愿意跟爸爸一起外出散步,让父亲激动不已!
家事案件好判但矛盾不易解决,尤其是孩子的心理,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解决的。“青少年关护员”陈小友在接受采访时说,法官很忙,根本没有时间非常细致地了解每个诉讼当事人的心态。而我们关护员有时间去慢慢了解其中的原委,慢慢去做工作,就容易解开疙瘩。
据蒋园圆介绍,对于“青少年关护员”而言,结案意味着关心关爱工作的真正开始,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关护员要结合社会调查、庭审审查、谈心谈话的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方案,通过对孩子、对老师、对家长持续的跟踪,实现既依法惩罚,又尽力挽救的目标。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溧阳法院司法护航一直在路上。“青少年关护员”的一句问候、一点提醒、一个建议,都在传递着溧阳法院乃至全社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初心、信心和决心。
编辑:李之鹏 作者:吴锦铭 戴丽娟 审校:徐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