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 三年(2023-2025)巩固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6 15:19:04    编辑 刘伊湄    

苏关工委[2023]10号

关于开展“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

三年(2023-2025)巩固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关工委:

2012年5月,我们根据中国关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工作年”活动部署以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我省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此次组织开展“‘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三年(2023-2025)巩固深化年活动”,是新时期贯彻落实2021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2022年我省《实施意见》,以及中国关工委“全国基层关工委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上新台阶新水平的新举措新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为重点,以先进基层关工委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充实强化班子力量、巩固扩大“五老”队伍、配齐配好办公室年轻干部、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把我省关工委工作的根基夯得更实,为培育新一代江苏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实施步骤

基层关工委建设“三年巩固深化年”分别是:2023年为启动年,省关工委对2012年下发的“五有五好”标准进行适当修改,各地关工委对照“五有五好”修订标准,部署开展新一轮建设活动。2024年为推进年,各地继续深入开展“五有五好”建设活动,已经达标的,重点抓巩固、抓提高;尚未达标的,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迅速跟上工作进度。2025年为总结年,省关工委将在各地自查、调研、小结的基础上,对活动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全省评选命名一批省级基层关工委建设先进县(区),同时评选命名一批省级先进“五有五好”乡镇(街道)、社区(村)关工委。各地、省各系统也可参照省里做法,分别评选命名一批市级、县区级基层关工委建设先进县(区)和市级、县区级先进“五有五好”乡镇(街道)、社区(村)关工委。力争通过“三年巩固深化年”建设活动,全省基层关工委建设水平能再上一个新台阶,使新时代全省关工委工作根基打得更牢。

  • 有关要求

基层是关工委工作的基础,也是关工委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基层关工委建设“三年巩固深化年”活动,是新时期关工委建设强基固本的创新实践。多年来,我省许多地方关工委积极开展“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各级关工委要根据省关工委的部署要求,把开展新一轮建设“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作为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科学推进;要建立和完善新一轮“五有五好”关工委建设的考评机制和表彰激励机制,力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把开展新一轮“五有五好” 基层关工委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建设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附:“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标准(修订稿)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抄送:省各系统关工委

附 件:

 

“五有五好”基层关工委标准

(修订稿)

 

一、“五有”的主要标准

有班子:有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有威望、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级老同志担任关工委领导,并配备适量工作人员。

有队伍:有一支以“五老”为主体,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适时吸纳刚退出工作岗位、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加入,做到结构合理、稳中有升。

有阵地:有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并有正常开展活动、对青少年有吸引力的校外教育辅导站等活动阵地。

有经费:乡镇(街道)及以上关工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社区)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村(社区)解决和县乡财政支持相结合。部门、单位关工委经费列入所在部门、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落实驻会老同志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和对“五老”的适当经费补助。

有制度:有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各项制度。

二、“五好”的主要标准

领导班子建设好: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工作有活力;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县级有1至2名同级老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或副主任,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有热心、有责任心的老干部、老教师等担任常务副主任。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同级老同志担任主任或副主任。领导班子出现缺位后及时充实调整、补齐配强。县级以上关工委办公室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在职人员培养选拔渠道畅通。

“五老”作用发挥好:根据“五老”的专长和意愿,按照“自愿参加、就地就近、发挥所长、量力而行”的原则,为“五老”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组织他们每年在参加主题教育、校外教育辅导站、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扶两创、企业关工委、关爱帮扶等方面,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几件实事好事。“五老”常态化退出和补充机制健全,常态化开展“五老”学习培训,提升“五老”关爱能力。

制度健全执行好:有健全完善的学习、会议、培训、活动、汇报、评比奖励等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2021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2022年我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关工委《关于完善和落实“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及关工委相关制度文件等措施扎实、有力有效,实现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活动台账、会议记录、人员名册等档案资料完整规范。每年向同级党委至少汇报一次工作。

积极探索创新好:针对青少年成长成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本地区本单位特点,不断探索创新基层关工委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近五年培育形成了青少年喜闻乐见、符合时代特征、具有地区特色的关工委工作新品牌;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实现工作有新发展。

活动经常效果好:在党委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关爱活动,符合下列至少一条:(1)组织“五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在本地区本系统成效显著;(2)校外教育辅导站落实“校站结合”,常态化开展活动,受到青少年和家长喜爱,在本地区本系统成效显著;(3)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在本地区本系统成效显著;(4)帮扶青年农民和企业青年职工成长成才,在本地区本系统成效显著;(5)“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深入实施,对困境青少年思想上关心、情感上关怀、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爱,在本地区本系统成效显著。

(注:各系统关工委可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标准。)